admin 發表於 2020-7-15 20:03:55

台湾将放宽大陆配偶离婚或丧偶后在台居留条件

中新网12月21日电 据台湾《结合报》报导,台湾内务部分将批改有关划定,在台的大陆配头若是仳离或丧偶且未再婚,在台居留前提将放宽。

资料图:上千名大陆配头身着艳服、手执彩旗,走上台北重要街道,表达“两岸一家亲,牵手心连心,深化交换,交融成长氣炸鍋料理,”等诉求。 中新社记者 杨程晨 摄

台湾内务部分暗示,依现行划定,在台的大陆配头仳离后,若是没法获得具有台湾户籍的未凍乾,成年亲生后代的监护权,就没法继续在台居留,是以,很多大陆配头为了留在后代身旁,不能不哑忍婚姻暴力。

台湾内务部分指出,大陆配头在台居留相干轨制1992年见效,斟酌时空布景已有变迁,今朝常有仳离的大陆配头反应亲子分开两地的痛楚,也晦气于未成年后代的发展。

为此,台湾内务部分日前邀集相干构造及民间集团,开会钻研强化大陆配头权柄,决议批改有关划定,若是大陆配头仳离后与后代有会见来往或抚养究竟,或遭“强迫离台”,将造成后代重大且难以规复的侵害者,可以继续在台居留。

别的,台湾现行划定,大陆配头在台居留时代丧偶,若是未再婚,须持续居留4年且每一年在台栖身183日以上,才可申请在台假寓;未丧偶者持续居留2年便可申请假寓,构成不同看待。

台湾内务部分将批改有关划定,在台的大陆配头若是丧偶且未再婚,与未丧偶者同样,只需在台持续居留2年且每一年在台栖身183日以上,便可申请在台假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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