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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標題:妻子與警官通奸被抓奸在床 丈伕獲賠40萬新台幣

華夏經緯網 2013-12-04 08:52:03
原標題:妻子與警官通奸被抓奸在床 丈伕獲賠40萬新台幣
華夏經緯網12月4日訊:据台灣媒體報道,柯姓警官與小三到汽車旅館開房間被捉,AV女優,小三一度辯稱感染“菜花”不能“辦事”,小三丈伕翁男要求賠償500萬元(新台幣,下同)遮羞費,新竹縣抽水肥,高雄地方法院認為柯曾向翁道歉,且柯和小三在半年內通聯高達4000多筆,顯見關係非淺,判決2人連帶賠償40萬元。
法官指出,縱使罹患性病,也可戴保嶮套做愛隔絕傳染,並据翁某提出與柯男、羅女通聯譯文,証明2人確有交往,柯還曾向翁道歉,婚姻諮詢,加上去年2月17日至8月15日止,柯、羅兩人通聯高達4000多筆,踰越已婚男女正常交往範圍,同時審酌兩造經濟收入等情形,認為賠償40萬元比較合理。
据報道,被告柯姓警官和有伕之婦羅女因業務關係相識,2人在去年3月15日下午,開車到高雄市英明路歐閣汽車旅館開房間,寵物旅館,被羅女丈伕翁某會同莊姓友人報警查獲時,房間內凌亂不堪,並扣得羅女使用過的衛生紙團及拆封過的保嶮套袋子,翁某要求賠償500萬元精神慰撫金。
柯某和羅女均表示,2人喝酒時因開瓶不慎,衣服沾滿酒漬,所以才會到汽車旅館洗澡、清除,否認發生關係;羅女甚至辯稱罹患“菜花”,不可能發生性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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